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8日對外發(fā)布了關于調整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條款的通知,對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(guī)定作了調整。通知明確,將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(guī)定調整為:限價商品房自購買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,不得上市交易、不得購買其他住房。網簽備案滿5年,可購買其他住房。網簽備案滿5年且取得《不動產權證書》上市交易的,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關規(guī)定辦理。網簽備案未滿5年,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,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批準,按照原購買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,繼續(xù)作為限價商品房使用。本通知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2020年11月,西安自斷供4年之后,推出3387套限價商品房。根據當時西安市限價商品房管理的相關規(guī)定,限價房自取得房產證5年后,方可進入二手房市場進行交易。
據西安市住建局官網,限價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銷售價格、限定套型面積和供應對象,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。其套型建筑面積為80~100平方米。限價商品房的保障對象為城鎮(zhèn)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。
轉自:央視新聞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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